谷雨妈因为想撮合儿子和陆金凤,头两天也是挺热情的,
甚至第一天还狠心买了肉来招待陆金凤,
可谷雨呢?
尽管因为陆金凤瞧不起哥哥疏远了陆金凤,
但她也理解,毕竟她也到了相亲的年纪,
如果让她嫁个跛脚的男人,她也是不愿意的。
所以谷雨看在同学的情面上收留了陆金凤,
但是吃肉啊!这可不行!
自己家什么条件谷雨清楚,真的大方不了。
于是谷雨便跟谷雨妈说了陆金凤看不上哥哥,谷雨妈也就歇了心思。
可这样一来,陆金凤口粮怎么办呢?
谷雨妈知道这个恶人只能她来当。
于是陆金凤只好忍痛拿出五元钱。
她本想拿两元钱的,可她不想拿票,票还得去饭店用呢。
这么一算,还是拿钱划算。
谷雨妈收了钱,看在闺女的面上,便也让陆金凤住下了。
陆金凤如今放了假,有了大把的时间,手里又有钱,又有县城里的住处,这么好的机会,哪能放过?
于是每天吃完早饭就出门,开始了成凤之路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在陆金凤的苦等下,她终于在供销社见到了一个出手大方的男人,
并且成功的知道了那个男人是罐头厂主任的儿子吴军。
这些天她天天在供销社周围晃悠,已经引起了供销社人的注意,差点被当成敌特抓起来,幸好她早准备好说辞,这才没被赶走。
而吴军,已经是她这些天见过出手最大方的年轻人了。
尽管吴军长的还不如谷雨哥哥,个头还没陆金凤高。
但陆金凤认为这不重要,反而是好事,这样她才更容易成功不是么?
事实也的确如此,在几次偶遇之后,一心成凤的陆金凤成功认识了吴军。
今天吴军请陆金凤吃饭,本想大吃一顿的陆金凤却看见了饭店里的陆向南。
“金凤,怎么不进里面等我?外面多冷哪?”
“军哥,你来了?”
“嗯,等久了吧?快进去吧。”
“我也刚来,军哥,我们换个地方吧?”
“怎么?”
“军哥,我想吃杠头了,咱们去吃杠头吧?”
“杠头?那玩意儿有什么可吃的?”
陆金凤一噎,她就是随口说说,倒是忘了杠头是干粮,都是出门的人愿意带着。
“军哥,我跟你开玩笑呢,其实……
今天我想请你吃饭,可我刚才看了下,饭店里面太贵了,我……”
陆金凤不好意思的低下头,侧过脸,用手指绕弄着辫子。
她这个角度的侧脸最好看了,这可是她对着镜子找了很久才练出来的。
果然,吴军一看面前微微低头,羞红脸的陆金凤,眼神一晃,身下一紧。
“金凤,怎么能让你请呢,走,想吃什么跟哥哥说,哥哥请你!”
“不行,我今天,我,也想请军哥吃饭。”
陆金凤继续羞羞答答。
“瞧不起哥哥是不?放心,哥哥有的是钱,走!哥哥带你吃肉去!”
吴军说着便要拉着陆金凤进饭店。
陆金凤′急忙后退几步,红着脸说道:
“别,军哥,要不,要不咱俩先逛逛吧,我,我还不饿。”
“这都中午了,怎么不饿?”
“哎呀,军哥,你讨厌!”
陆金凤说完,红着脸好像不好意思似的看了饭店一眼,扭头就跑。
吴军看看几乎没有空桌的饭店一眼,明白了,这是不好意思了?
呦呵,老子还就喜欢这么单纯的丫头。
吴军邪笑一下,赶紧追了上去。
故意放缓脚步的陆金凤心里恨的要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