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衣女子刚要为叶志虎脱鞋,却突然惊呼一声,她语调中的惊讶并不像做作,叶志虎怔了好一会,但怎么也弄不明白,为什么这个心地善良的女人,会为一双再平常不过的绑带鞋而大惊小怪。
这双绑带鞋并不是什么新款式,只是比较新而已,是叶志虎为了这次行动而专门购买的,特点是鞋胶软硬适中,便于攀爬,不易打滑,而且特有的气垫让走路的声音更轻,更不易察觉。然而,或许正由于太新,叶志虎还没有完全适应,从而导致意外拌倒,左脚踝严重扭伤。
“对不起,吓着你了?用绳子把鞋缠住,我还是头一回碰到,这主意满不错,你的鞋子好特别哇……脱掉鞋子,是要拉绳子这头吗?”
“啊……是,就拉这一头。”叶志虎回过神来,一边回答,一边苦想,心里总感到有那么一点点异常,但究竟异常在哪里,一时还很模糊,像是眼前笼罩着一层薄雾,一层若隐若现的雾,叶志虎正试图拨开这层薄雾,但左脚旋即传来钻心刺痛,打断了他的思路,剧痛尤如电击一般,委实难忍,叶志虎禁不住轻哼一声。
“啊,对不起,弄疼你了,我再轻一点……这样好些了么?”
白衣女子的温柔与殷勤,越发令叶志虎局促不安:在当今社会里,在没有金钱、利益驱动下,能对陌生人如此体贴、关爱的女人,恐怕几近绝迹。相反,势利、恶毒、贪得无厌的女人却比比皆是,更不要说现今流行的碰瓷,路上随随便便帮助陌生人是要承担风险的,何况叶志虎是找上门来的陌生人?
“我没事……鞋带再松开一点更好……嗯,现在好多了。”
“我看你这脚伤得不轻,都肿起老大一块了……”为叶志虎脱下鞋袜,白衣女子倒了些药酒,在掌心挪动好一会,才小心翼翼按在叶志虎的脚踝上。
又是一阵刺痛,为了分散注意力,同时设法弄清楚这白衣女子的身分,叶志虎试探着问道:“我……我……你,你怎样称呼?”
“什么你你我我的,我姓谢,单名一个晴字,晴天的晴,你可以叫我晴晴。”
“谢晴?晴晴?”
“嗯。名字是我娘亲起的,当年我出生的那段日子,老天爷天天狂风暴雨,外面的接生大妈都不敢进山,直到我出世那天,天气突然转晴,接生大妈才及时赶到,我才得以顺利出世。娘亲说,要感谢老天爷赐予的晴天,因此给我起了这名字谢晴,就是要感谢晴天。”
“有意思……晴晴,你以前住在乡下?”
“算是吧,其实应该说是住在人烟稀少的大山里……直到三年前娘亲病逝后,我才跟我爹搬进这里……对了,你呢,敢问字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