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一点,百度酒吧。
酒吧大厅,光影闪烁。
舞池的音乐震耳欲聋,即使是坐在包间雅座,也不禁产生大地在震动的错觉。
徐成明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,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休闲西装,配着里面一条纯白的打底衬衫,全套的。加上干净清爽的发型和一副没有镜片纯属装吊用的眼镜,俨然一副富二代模样。
但其实他是一个混混。是城内最大黑社会组织社的一个小头目,人称小明哥。主要负责社团内的一个地下赌场的管理,俗称看场子。
赌场就是销金窟,十赌九输,唯一能稳赚不赔的只有赌场本身。
徐成明看场子也有一段时间了,托了社团的福,每日过手的钱可说是不计其数,虽然这些钱最后都是要上缴社团,但是他的收入也是高的离谱。
自从干上这份有钱途的职业后,才没多长时间,他就已经开上了马自达的敞篷跑车了,这在以前是他想都不敢想的。
一个人有了钱总是会想做很多事,更何况是一个有钱的小混混。
小混混的生活很简单,他们没有什么远大抱负,醉生梦死是他们最好的选择。
现在他有钱,有酒,唯一缺的就是女人了。
老实说徐成明还真的不缺女人,自从他混迹百度酒吧后,凭着他还算有点小帅的脸庞以及一掷千金的气派,迅速吸引了大批寂寞的脑残泡吧女,基本上他只需略施小计,便有女人投怀送抱,共度春宵。
徐成明不算小混混中最成功的,但无疑是最风流的。秉着夜夜做新郎的原则,他每晚都要换一个女人,绝不重复。他的理想是上遍酒吧里所有的妞,而后扩散到整个丹城,最后在往全中国进发,让后人尊称他一声泡妞王。
现在离他的目标他还只是走出了一小步。
他晃了晃杯子里的啤酒,眼睛始终都直愣愣的盯着吧台。
吧台上一个打扮性感的妖艳女人穿着暴露的超短裙,正一人独自喝着闷酒。
他在等待,等待一个最好的时机。就好像是一场狩猎,时机到了,猎物就自然手到擒来。
那女人又一口气咕噜噜的吹下了一瓶瓶酒,据徐成明仔细计算,她已经独自一人喝了一打的啤酒了,没有哪个女人会有这么好的酒量,她应该已经离醉不远了,只要自己再推波助澜一下,一切似乎都很顺理成章。
“恐龙!”他眯起眼睛,唤了一声坐在旁边的小弟。
那恐龙正抱着自己的马子和其它兄弟开火车,一晚上不知道喝了多少啤酒,虽然有点头晕,但奇怪的是居然一点都不感到尿急。听到老大叫他,他忙强打了下精神,“哎!小明哥!”
徐成明今晚几乎一杯酒都没喝完,就这么坐了几个钟头,但在众小弟眼里,却早已是见怪不怪了,他们很清楚,这是老大泡妞进攻前的准备方式。
徐成明将头凑到了恐龙的耳边,忽然一阵恶臭猛地袭上鼻孔,“!你这头几天没洗了这么臭?”
恐龙老脸一红也不知道是不是啤酒的作用,讪笑道:“呵呵!最近比较懒,都忙着喝酒了!”
徐成明捂住了鼻子,一脸嫌恶,这是他最亲近的小弟,什么都好,就是懒,简直可以说是狗筋都懒出了。